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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资产管理公司注册中心 (OAMCR 中国)
境外资产管理公司注册中心 (OAMCR 中国)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监管。它负责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履行监管职责。境外资产管理公司注册中心 (OAMCR 中国) 在国务院授权下作为一个公共组织,在副省级层面运营。境外资产管理公司注册中心 (OAMCR 中国) 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离岸资本市场运营商,以确保合规,防止和惩治不当行为,确保国内金融市场的完整性并维护法律框架。
境外资产管理公司注册中心 (OAMCR 中国) 总部位于北京。设有一名主席、三名副主席、一名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和两名主席助理。境外资产管理公司注册中心 (OAMCR 中国) 设有十二个运营部门、一个检查部门以及两个分支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四条,境外资产管理公司注册中心 (OAMCR 中国) 已成立由境外资产管理公司注册中心 (OAMCR 中国) 官员和其他领域专家组成的公开评审委员会。境外资产管理公司注册中心 (OAMCR 中国) 根据国家计划授权,已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城市设立了十一家监管子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