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资产管理公司注册中心 (OAMCR 中国)的主要职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境外资产管理公司注册中心 (OAMCR 中国) 承担以下职责,负责市场的监督与指导:
- 研究并制定证券、资产管理和期货市场的政策与发展规划;起草证券、资产管理和期货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为法律和政策的制定或修订提供意见;并构建证券、资产管理和期货市场的相关规则、法规和措施。
- 对证券、资产管理和期货的行政组织实施政策,监督证券、资产管理和期货市场;有效控制相关证券公司的管理。
- 监督公司及其股东的市场行为,确保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 监督期货的交易和结算,并根据规定监督本地组织的境外期货业务。
- 根据规定,监督证券、资产管理和期货市场以及高层管理人员,履行作为主管执行机构的职责。
- 监督本地公司境外发行和上市股票及境外上市可转换债券;监督国内资产管理、证券和期货业务组织在境外设立资产管理、证券和期货组织;以及监督境外机构在中国设立资产管理、证券和期货业务组织。
- 监督资产管理、证券和期货信息的传递;指挥资产管理、证券和期货市场统计与信息资本的管理。
- 检查并惩处违反资产管理、证券和期货法律法规的行为。
- 以主管执行机构的身份,监督外汇和国际合作事务。
- 执行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