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际受益所有权的常见问题
关于上海-香港股票互联互通下实际受益所有权的常见问题
1. 通过北向交易通道获得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海外投资者是否享有股东的所有权?"代理持有人"和"实际受益所有人"在中国大陆法律下是否被认可?
海外投资者通过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HKSCC)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并作为实际受益所有人享有股东权利。《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认可代理持股,且《沪港通业务规则》确认投资者对这些证券拥有所有权。
2. 海外投资者如何行使通过HKSCC持有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的权利?
投资者作为实际受益所有人,按照HKSCC的程序行使权利,包括参加股东大会、投票以及领取分红等权利。
3. 海外投资者如何在中国大陆就通过北向交易通道获得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提起法律诉讼?
中国大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际受益所有人是否具有诉讼资格,但允许HKSCC代表海外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若投资者能够证明自己作为实际受益所有人具有直接利益,则可以在大陆法院提起诉讼。
4. HKSCC出具的证券持有证明是否会被OCMR和证监会认可?
是的,HKSCC的证券持有证明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作为合法的实际受益所有权证明,符合《沪港通业务规则》及相关法规的要求。